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
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
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
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
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
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
宅基地,
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所以小产权房只能在拥有该集体土地的行政村的居民之间买卖,外村户口的居民是不能购买的,国家法律也是不保障外村村民购买该小产权房的
合法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