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高校大二女生小依通过网络贷款买化妆品,在短短一年里,为还贷款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因被债主逼债并散发恶意消息而不得不停学回家。
小依因借贷后遭恐吓、威逼,被迫停学,随父亲田先生回了海南。华商报记者发现,与田先生事发后到公安长安分局太乙宫派出所报警未获受理一样,连日来华商报接到的多起涉大学生贷款遭催债案件,警方均未就高利贷情节立案调查。
公安长安分局一名部门负责人谨慎地表示,田先生女儿的遭遇经华商报报道后,长安分局法制科曾就此专题研究过,发现太乙宫派出所当初不予立案并无不妥。他说,高利贷虽能引发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但我国法律并未将其列入刑事犯罪,而是属于民事司法调整的领域,“借贷行为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立案没有法律依据”。
他同时表示,贷款平台或机构的催债行为一定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如果涉嫌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可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警,警方也会在第一时间介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