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至今共颁布了两部关于常见犯罪的指导意见,对23种常见犯罪的量刑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
第一部指导意见于3月9日颁布、4月1日起施行,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列举了几种常见量刑情节及其适用。最后还对15种常见犯罪进行了量刑指导,分别是: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二部指导意见于5月1日颁布,并于当日起试行,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该规定对8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进行了规范,分别是:危险驾驶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两部指导意见都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