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6、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疗过失在上述情况下是需要到司法部门规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有关医疗过失的鉴定的。怎样鉴定医疗过失上文已有了总结。但是还需要注意申请医疗过失鉴定以及进行医疗过失鉴定都是需要有一定的时间要求的,必须要在时间内进行鉴定,因此遇到相似的情况需要及时的进行鉴定申请,以免错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