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所谓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案件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所谓分清是非,是指基于案件事实,分清了谁是谁非和引起纠纷的原因及其责任等。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正确进行调解工作的基础。因为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法解决民事案件的一种方式,只有首先弄清案件的全部事实,分清谁是谁非,审判人员才能抓住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调解工作,进而促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地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在没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审判人员的调解工作就会无的放矢,双方当事人也难以互谅互让。即使勉强达成调解协议,也是事实不清,是非不明的调解协议,是违背原则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