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医疗纠纷专题 > 医疗纠纷法规专题 > 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议

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议

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议
发生纠纷的时候,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就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医疗纠纷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纠纷,很多医疗纠纷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而规范医疗行业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医疗纠纷法规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才能妥善解决好医疗事故纠纷,防止在发生后续问题。
2024-02-24 17:16:17 已帮助221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