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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19 13:34:10 已帮助43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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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证明是什么,关于在京开实际居住证明需要注意啥
您好,这位朋友,有关实际居住证明是什么的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望您满意。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以朝阳区为例)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日期距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出租房屋纳税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承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距5月9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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