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或总面积)的1/10,且不少于200米(或3000平方米)。 二、桥梁工程: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 三、排水工程和城市供热管网工程: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室)段。不足5个井(室)段者全查。 市政
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应按工程的外观项目、实测项目、质量
保证资料顺序进行,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外观项目的验收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的统一格式,实测项目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二的统一格式,质量保证资料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三的统一格式,综合评定表应采用规定附表四的统一格式。 以上是市政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