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江西律师 > 吉安律师 > 泰和县律师 > 泰和县公司上市律师
  • 泰和县公司上市律师-朱永钧律师
    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商会大厦十二楼
    5.0

    来自36人评价

    帮助人数:18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2-7049-4991
    更多> #律师简介:朱永钧律师,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毕业,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吉安行政专业委员会会员。拥有多年法律行业从业经历,是兢兢业业的为民服务好律师。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成功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擅长于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业务。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宗旨,不吹嘘、不虚假承诺,认真、踏实为当事人办实事,极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吉安律师 泰和县律师 泰和县公司上市律师
  • 已上市企业可能被暂停股票交易或终止上市资格,通常是因未满足法规要求,如财务恶化、重大违法违规、持续经营亏损等。但判断标准和执行程序复杂,需从多维度全面评估考虑。 #公司经营 1038次阅读
  • 在面临上市公司并购的情况下,作为小股东应当首先密切关注与此项并购事宜有关的信息披露环节,深入了解涉及并购的各个具体细节及其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其次,小股东需要对此次并购行为对其自身权益所产生的潜在影响进行全面评估,例如对股票价格、股息分配政策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变动进行深度分析。若发现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小股东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加以维护,如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诉或者向公司提出异议等方式。 #公司经营 905次阅读
  • 在某些特定的司法环境中,非法地隐藏或隐匿所控股股份的信息,有可能被视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这种情况可能会对企业的日常运作与管理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股东,他们的隐秘持股行为甚至可能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进而误导广大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公司经营 1093次阅读
  • 非上市公众公司在其信息披露行为中应该始终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及公平原则。如此才能保证所公开披露的各种信息不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问题。同时,作为遵循该规则及约定的主体,应当切实履行自身义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经营 1027次阅读
  • 股东的有限责任制涉及两个核心要点:一是股东的责任限定于其承诺的出资额,如承诺出资100万元,则其责任上限即为100万元;二是股东的责任也与其持股比例挂钩,持有多少股份就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这两点确保了股东在公司面临债务等问题时,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 #公司经营 1389次阅读
  •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们在公司成功上市后,原始股红利分配方式与普通股相同,按持股数量领取。公司上市指经国务院或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知名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股票,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获取红利。 #公司经营 1145次阅读
  • 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对象不仅限于本公司职工,还涵盖控股子公司员工,具体因公司方案而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包括向证券监管机构递交申请,通过审核后提交相关材料至证券交易所,最后经委员会审核批准。 #公司经营 967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