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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海县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朱媛丽律师
    云南铭众律师事务所 玉溪市红塔区右所33幢15号
    0.0
    帮助人数:2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8-0877-3099
    更多> #律师简介:朱媛丽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云南大学,具有十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之前的央企法务工作经历让她在从事律师服务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执行力强,效率高。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务等案件。已经成功辩护多起刑事案件,2024年5月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检察院充分采纳辩护人提请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决定对本案不起诉,使当事人免于“刑罚及案底危机”。工作中本着“以平常心做人,以进取心做事,做当事人朋友,为当事人分忧”的态度,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专业性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当事人取得合法的最大利益。赢得了当事人一致的高度信任和评价。曾服务的重点单位:中国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云南玉溪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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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海县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李志律师
    云南凌云(玉溪)律师事务所 玉溪市玉水金岸21幢32楼
    5.0

    来自18人评价

    帮助人数:2031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5-2922-4544
    更多> #律师简介:云南凌云(玉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执业方向为建设工程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等纠纷专业办理复杂一审、二审、再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拥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执业经验,善于把握案件焦点,突破症结。执业以来曾参与主办多起合同纠纷,建筑施工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事、金融借款纠纷等诉讼案件;具有交强的实务经验及专业的法律知识,熟悉各类司法解释和裁判规则,实践经验丰富,善于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分析案件事实及制定案件整体争议解决方案。具备在短时间内快速厘清复杂民商事案件事实,并拓展代理思路的能力。同时,能从客户角度出发考虑问题,针对性的提出全面细致的问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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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海县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殷家正律师
    云南汇欣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十组综合楼3号(红塔区人民法院侧面)
    5.0
    帮助人数:145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3-3058-4502
    更多> #律师简介:殷家正律师自2013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现执业于云南汇欣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务经验,自工作以来承办过大量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获得当事的人的一致好评。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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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建设工程纠纷 1465次阅读
  • 非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不规范操作所导致的事故,比如: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 #建设工程纠纷 1135次阅读
  • 施工出现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建设工程纠纷 1158次阅读
  •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76次阅读
  • 通过以下认定: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1248次阅读
  •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1、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2、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59次阅读
  •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因属有效,居间费的收取也属合法。但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建设工程纠纷 120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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