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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交了不想买了怎么办

时间:2026.02.0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44人
律师解析: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
要是交定金的一方违约不想买了,按规定,收定金的一方可不退定金
因为定金罚则写明,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
有些特殊情况能争取退回部分或全部定金。
像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开发商有欺诈胁迫行为影响签约,可协商并提供证据要求退还。
协商不成可起诉,但得有充分证据,不然难胜诉拿回定金。

案情回顾:

小许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不想买了,要求退还定金遭拒。小许称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影响其签订合同意愿,希望退回定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方违约不想买,收受定金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2、若存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开发商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影响真实意愿签订合同,给付定金方有机会争取退回部分或全部定金。
3、协商不成可起诉,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自身主张,否则难胜诉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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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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