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担保人撤销权期限通常为一年,这是除斥期间,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定。
自
债权人知晓或应知晓撤销事由起算。
若因
债务人行为致担保人担责,自行为发生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
像债权人与债务人
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担保人应在知道后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
逾期则撤销权消灭,要及时维权。
案情回顾: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担保人知晓该事由后,其撤销权期限引发争议。有人认为应严格按照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计算;也有人觉得若因债务人行为导致担保人承担
担保责任,应从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撤销权期限一般为一年,此一年属除斥期间,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定,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2、若因债务人行为致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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