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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了,没起诉的债权人还能要钱不

时间:2026.06.09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940人
律师解析:
1.企业破产,没起诉债权人仍能追讨欠款。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申报期限,未起诉的债权人要在此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
2.申报时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提供相关证据。附利息的债权,从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若未在规定期限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分配不再补分,审查费用自担。债权人应及时申报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丽均为某企业的债权人。该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确定了债权申报期限。小朱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且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小李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了补充申报。而小丽既未在规定期限申报,也未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后来要求企业还钱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了债权申报期限,未起诉的债权人应在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小朱的做法符合法律要求。
2、小李虽未在规定期限申报,但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不过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小丽未申报债权,其要求企业还钱缺乏法律依据,债权人应积极行使权利,及时申报债权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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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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