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在离婚时,女方是否需要归还彩礼,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女方可能需要归还彩礼。相反,如果双方共同生活,而且彩礼没有对男方的生活造成显著影响,那么女方通常不需要返还彩礼。
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女方要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女方要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在法律实践中被视为赠与合同,男方支付的礼金通常归女方所有,但如双方协定共同所有则为共有财产。彩礼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的收益也为共有。离婚诉讼中,未登记结婚或婚后未共同生活的,一方可请求返还彩礼;即使生活困难,非离婚必须条件,仍有返还可能。
在离婚案件中,彩礼一般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主张。但以下情况例外:1.双方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2.男方因支付彩礼陷入经济困境。离婚时,男方可同时提出退还彩礼请求,法院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支持。若判决不准离婚,则不支持退还彩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