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权秉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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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否合法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之外,其所有权均属集体所有。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上的土地资源。此外,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依法归属国家,而私下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买卖,无疑属于非法行为。由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它的所有权也只归属于集体组织内部的成员,否则,非该集体组织成员将仅能租赁使用这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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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却擅自调高房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房价的急剧攀升导致了开发商未能如约履行合同条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界定,当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履行自身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出现了违约或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的情况,他们都必须要继续承担起相应的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符合合同要求,或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等形式来承担其所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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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房产销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商品房的销售活动。开发商必须具备并出示合法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进行该项活动,否则这将被视为犯罪性质之举。在这种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将被裁定为无效协议,然而,如果在诉讼提起之前开发商成功获得了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合同可视为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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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处理一房二卖纠纷时如何进行裁决针对一房二卖的纠纷,我们主张遵循如下裁判原则:1. 如果两份买卖合同均尚未开始履行,则应尊重签订在先的顺序原则。2. 如其中一位买受人已成功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便应当坚守物权优于债权的基本原则。3. 若两位买受人均未实际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便应偏重占有在先的原则。4. 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就应该坚持履行在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