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杨向东律师,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擅长各类医疗纠纷,合同事宜,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凭借多年的多次参与大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同时多次参与社区普法活动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我国法律规定,加班费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为基准计算,非最低工资标准。如合同中明确工资数额,则按此计算;未明确或模糊,则以实际领取工资总额为准。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为实际工资范畴。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合同约定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相关的法律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加班费按本市最低工资是否合法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加班工资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此时是按照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来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的规定中,此时是规定了一系列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的,要按照法定的公式计算。
加班费不是按照全市最低工资计算的,此时是要根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在我国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之后,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的一种经济补偿,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也是需要根据法定的标准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