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能否继承,要视情况而定。通常,要是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者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不过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继承。但通过招标等非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经营权,其合法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若夫妻在婚姻持续过程中共同参与了土地的承包运营,在此情况下,该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常会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若在夫妻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已然缔结连理,且实际分配到的土地包含双方各自的份额,亦然将其认定为共有财产。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规定使用期届满之后能够续展多长时间的问题,需要结合每块土地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剖析。例如,耕地的承包年限期满之后,仍然有权利将其使用权再进一步延续至未来三十年;而对于草地而言,其承包期限届满之后,可选择再度延续至未来三十年至五十年间的任意时间段;至于林地的承包期限,当至期满时,也同样有权选择将使用权延续至未来三十年至七十年之间的任何时间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具体实施流程当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时,转让方需首先与受让方达成明确的流转意向,随后将此事项上报至所属地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在得到审查批准后,相关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的监督和指导之下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签约手续。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还必须前往相应的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向发包方提交备案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研究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协议所引发的争议时,应当明确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法规。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属于不动产纠纷范围内的事项都包括因不动产权利的确认、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而引起的各类物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