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
郝飞艳律师,法学本科学历,广东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 曾深耕于国际贸易领域,有非常丰富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经验,执业以来处理过多宗民商事争议解决、仲裁案件。
咨询该律师居间合同的性质是双务、有偿、诺成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主要差异在于:1)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则无此规定;2)双务合同中,遭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时,双方义务免除,守约方无追责压力;3)在一方违约情况下,双务合同中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或承担责任,甚至解除合同,无需额外法律责任,而单务合同不产生类似法律后果。
赠予契约被普遍归纳为一种单务契约。所谓单务契约,即是其中甲方仅享有其权利却未承担任何相应义务;乙方则在履行义务的同时,未能获取任何实质性的权利。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予契约乃指赠予人为受赠人无偿地交付自身财产并得到后者明确接受此等赠予的意思表示后所达成的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二倍工资。一般情况下,实际用工之日以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之日起算。
带有附加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属于单务合同。在此类合同中,受赠方承担的义务与赠予方的责任不对等。赠予方无偿将财产给予受赠方,而受赠方只需同意接受赠与。因此,这类合同不符合双务合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