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自行约定债权时效,一般法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益受损并知悉责任方开始计算。逾二十年则丧失司法保护。特殊情况(如债务人能力丧失、明确拒付、营业执照异常、逃避债务等)可申请仲裁时效延长。
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自行约定债权时效,一般法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益受损并知悉责任方开始计算。逾二十年则丧失司法保护。特殊情况(如债务人能力丧失、明确拒付、营业执照异常、逃避债务等)可申请仲裁时效延长。
在日常生活中,合同违约事件屡见不鲜。对于违约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则根据实际损失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预期违约会使债务提前到期,债权人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关于债权加速到期的相关法律条文,当事人一旦出现了明确的表示或行径明示其将不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付款约定时,相对方便可在支付期限行将期满之前,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逾期未支付的一方对责任拒绝承担,此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规定,当一方明确表示或行为显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在期限未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方拒绝,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此规定保障了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了合同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为受害方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