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
一户一表的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的电业公司办理过户。需要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产拥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更名后下次交电费时在电业公司缴纳一次电费(单子上有你的名字),带着......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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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新建住宅出现质量疑虑,购买者有权与开发商就此进行磋商,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若经过完善后的住宅依然无法满足约定标准,购买者则可向开发商提出撤销房屋销售合同的请求,同时进一步追讨其所应承担的相应损失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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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延期时,物业费计算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条款,责任通常由房屋建设主体承担。物业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薪资、福利费用及物业公共部位、设施的日常运转、养护维修开支等。双方应遵守协议规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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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负担主体既可归属为全体业主,亦可以由实际使用物业的房屋使用者自行承担。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负有物业管理责任的业主有义务依照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支付所需的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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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可向县级以上地区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主管部门将尽快妥善处理投诉,以解业主之急。双方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