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预售合同下买受人逾期的法律责任如何裁定若房屋预售方违反预定交付日期,那么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当预售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而的确无法按照先前的购房合同所承诺的条款完成房屋的交付时,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更改或解除原有的合同,同时预售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的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当前的购房者坚持要求预售方根据原先签订的合同条款来履行义务,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与现房的法律差异解析商品房预售与现售之间存在诸多差异点:首先,在承担风险方面有所不同。在预售合同签署之后,可能由于某些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商品房未能如期建设完工或者交付给业主,亦或是商品房在建造成功之后仍然存在各类质量缺陷,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真正实现对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因此相较于商品房现售方式,预售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存在着更高的潜在风险。其次,在交房时间上也有所差异。
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解除,同时,若因特定情况需要撤销此项合同,亦可通过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来实现。
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中是否含有预售字样在购房过程中,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视为订立了正式的法律文件。之所以被称为预售合同,乃因购房者购买的乃是尚未竣工验收、尚处于建设阶段的期房,因而此类房屋的交易行为便被赋予了“预售”之名。与此同时,预售合同与传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前者所涉及的标的物——商品房仍然处于施工建造的过程之中;而后者则代表着标的商品房已经顺利完成竣工验收,进入可供销售的阶段。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现阶段,预售已然成为房地产市场主流的销售手段之一,然而,在签署预售房屋合同之际,我们仍需妥当留心并谨慎留意诸多细节,借此防范潜在风险。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各位购房人士理应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1.务必确保开发商已顺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慎重核实开发商制定的各类格式条款,以确保其公正性;3.明确拟定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