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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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指依法有权要求债务人实施或不得实施特定行为的个人或主体,通常源于欠款关系。如借贷中,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还款。相对地,债务人则需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简言之,债权人拥有索偿权,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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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恶意逃债证据包括: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记录(如房产车辆过户、异常转账);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的文件与证言;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方知情的证据(如合同、录音);及勾结损害债权人的伪证(假债务凭证、虚假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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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特定条件下可中止。如债权人催讨、债务人同意履行、或债权人起诉/仲裁,时效中断重计。遇不可抗力等障碍致无法行使请求权,障碍消除后六个月内,时效视为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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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引发的诉讼中,诉讼主体通常为新债权人,其基于合法转让取得原债权人权利,成为适格原告以维护权益。但新债权人需充分举证债权转让的真实合法性,以确保其诉讼地位与诉求获得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