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可以直接到当地乡政府或者县政府进行举报,也可以在网上举报或者可以向建筑部门投诉。全国统一投诉电话为12319。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协商处理,调解调停,仲裁裁定以及法律诉讼。首先,协商处理:购房合同中所涉及的当事人可依据友好互谅的原则,通过更为理性且理智的沟通与协商来妥善处理争议,这无疑被公认为是最为理想和有效的途径之一。其次,调解调停。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首先,协商:这是最为理想的纠纷解决途径,合同当事人秉持着和平友爱的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以达成共识并解决争端;其次,调解:若无法通过协商实现一致结果,合同当事人有权选择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分别为磋商、调停、仲裁及诉讼。其中,磋商被视为优先解决方案,即合同双方需在和谐友好的氛围下,共同探讨衡量寻找出建立共识的路径以解决纷争;若双方无法就此形成一致意见,则可转而求助于相关机构进行调停。举例而言,缔约一方或双方如系国企背景,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介入调和。
农村自建房需遵循土地规划,优先使用原有宅基地和闲置土地,避免浪费优质土地。尽量不占贫瘠地,可用荒地替代耕地。涉及国有土地,需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确保合规合法。因此,农村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具备自行建设房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