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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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呢,承租人就是跟出租人签合同,拿到租赁物使用和收益权的那一方。判断是不是承租人呢,主要看他有没有跟出租人达成租赁的共识,还要看他是不是按照合同约定真的占有并使用了租赁物。就好比你去租房子,签了合同,住进房子开始用,那你就是承租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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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铺时,要是开发商没按约定返还租金,咱有俩办法,要么走法律程序,要么商量着来。返租呢,就是承租方先给预付款,然后再返还给受让方。像租船合同,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时间短、船出事故或者不可抗力这些原因导致合同没法执行了,那出租方就得把多收的租金退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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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搬迁赔偿这事儿挺复杂的。被拆迁的居民要是知道了有赔偿这事儿,就得赶紧去找相关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一般来说,要是想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政府的决策之后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那时效可能就会变,就得按照特殊的办法来处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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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要是被中介给坑啦,第一步得把相关证据给收集好嘞,像中介承诺的那些书面东西呀、聊天记录啦、支付的凭证之类的。接着呢,就能去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啦,让中介把该承担的责任给担起来。要是里面有欺诈这类违法的行为,那就赶紧报警。通常来讲呀,中介得按照他们跟咱约定的来提供服务,要是违反了约定,给咱造成了损失,咱就有权利去要求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