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荣业律师事务所
孟文文律师,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协会会员。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求学期间曾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在实务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同时对司法行政系统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商标法领域的工作,擅长商标的国内外注册及关联业务、商标异议、无效宣告及行政诉讼案件。同时也研究并开拓婚姻家事、公司法、房地产等领域,专注于通过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途径,尤其是民商事领域,尽全力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获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肯定。
咨询该律师在法律上,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和分配比例来继承遗产。 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没有了,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比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就可以继承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平等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考虑一些因素来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如果某个继承人生活困难,没有劳动能力,那么他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如果某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那么他也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相反,如果某个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但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他可能会得到更少或者甚至没有遗产份额。 总之,法定继承是一种比较公平合理的继承方式,但在具体情况下,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分配。
房屋遗产继承次序要明确: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位。第一顺位优先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位的人继承,就轮到第二顺位了。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份额要均等,不过要是继承人特别困难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就可以适当多分点。要是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责任,或者和被继承人一起居住,也可以多分点。要是继承人没有尽抚养义务,但是有抚养能力,或者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遗产分配遵循遗嘱或法定顺序:有遗嘱时按其规定,通常配偶、子女和父母优先;无遗嘱则按法定义务,先配偶子女,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时,第二顺位不会介入;如无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将继任遗产传承。
一般情况下是的,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有能力履行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该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