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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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有这些要求:要是本地没房子,或者现有的住房面积比法定标准还小。对于工商户来说,得符合收入和财产都很少的条件。而异地来务工的人员呢,得在本地稳定工作达到规定的年限才行。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去申请公租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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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这事呀,影响可不少呢。要是原来的承租人不在了或者搬地方啦,那新申请的人就得跟原来的承租人是一个户口本上的,得是家属关系,并且得在最近一年里一块儿住过,还不能有别的住房。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呢,就得提交书面申请,等出租方批准了,再把变更登记弄好,这样才能成为合法的承租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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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付租金有多种途径,像和解、调解、仲裁或者法律诉讼都可以。承租人得按时交租金,要是拖欠了,出租人就能让他们限期补交。要是承租人没做到,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还能让他们赔偿损失。要是承租人有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拆改房屋,连续拖欠租金,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从事非法活动,故意毁坏房屋等行为,出租人都有权利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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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欠房租不还,按照《民法典》第579条规定,债主有权利让债务人支付欠款。要是债务人违约了,债主可以依据第577条让其承担责任,像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赔偿等。最好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是对方有财产可以执行,债主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能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