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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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租赁隔板房是不合法的。按照我国住房租赁管理法规,上海这里的隔断房租售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出租房必须遵循住宅的原设计标准,不能自己去分隔搭建或者转租。要是把客厅分割成多个房间来出租,那就违反了法规。那些违法建筑、安全不符合规定以及用途没有变更的房屋,都不可以出租。而隔板房就涉及到这些情况,所以它是监管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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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那段时间呀,一般都是房东负责维修房子的费用呢。不过要是房子弄坏是租客不小心导致的,或者双方在合同里说好让租客负责维修,那这维修的责任和费用就得租客来出啦。这种具体的约定呀,一定要清清楚楚地写在租房合同里,这样到时候就不会有啥纠纷啦,大家都清楚该谁出钱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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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要是热水器出故障啦,得先去看看租赁协议里有没有相关条款,照着协议来办就行。要是协议里没规定呢,就按照法律来判断。要是因为自然因素弄坏的,那就是出租方负责把它修好;要是承租方自己不小心弄坏的,那修复的责任就得承租方来承担。双方得把责任弄清楚,合理地分担损失,这样才能让租赁关系一直和和睦睦、稳稳当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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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能解约,但得满足条件或担责。要是遇上不可抗力这类没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事,合同就没法继续履行了,这时候能解约。要是合同里规定了提前解约的条款,且符合约定条件,也可以提前解约。可要是没有这些情况,单方面提前解约就可能违约,得承担违约责任,像得交违约金或者赔偿房东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