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首先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因主体不适格、房屋违法违章、租赁期限问题、共有房屋出租及非法转租可能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授权代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越权签约需追认;违章建筑、未获审批的房屋租赁合同通常无效,但特殊情况可争取法律认可;租赁期限超过20年或共有人未同意的转租,可能导致合同失效;未经房东许可的转租,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的转租合同效力可能受限,但有例外条件。
出租方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产,且交付房产存在多项问题:不符合合同规定、设计或建筑缺陷引发安全隐患。多次书面通知无果,出租方怠于履行义务,日常管理缺失,严重损害了承租方的商业用途、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禁止出租的物业包括:未取得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住宅或商业建筑;被司法或行政部门限制的房产;所有人单方面出租共有房屋;权属有争议和违章建筑。不符合安全规范、环保标准的物业也禁止出租。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规建设的房屋租赁,以及无证搭建或擅自扩建的临时建筑租赁协议。
房产租赁协议效力可能因以下原因失效或丧失:1)签约双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无权代理签署;3)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未经监护人追认;4)涉及违法违规建筑的租赁;5)共有住房出租需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无效;6)租户私自转租,业主可主张转租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