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
段洪德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深耕26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累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产值约185亿元,服务各类工程项目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建设单位)、承包人、分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单位。擅长与工程相关各类案件:如工程款纠纷、工程造价鉴定、工期鉴定、质量鉴定、工程签证、窝工损失、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工伤、借款合同、提供造价咨询、工程技术服务、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税务筹划等各项服务,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招标代理费用主要由招标方或中标人承担,依据法规和标准商议后达成共识,由招标方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是负责招标代理事务的社会中介机构,需具备相应营业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费用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招标代理费用主要由招标方或中标人承担,依据法规和标准商议后达成共识,由招标方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是负责招标代理事务的社会中介机构,需具备相应营业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费用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招标代理费应由招标方或中标人共同承担。 双方需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商定费用,并由招标方支付代理机构全程所需费用。 若双方协议由中标方承担,则以协议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须依法设立,具备专业性和综合性,拥有办公场地、资金实力、成熟团队和丰富经验,能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审会,并需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和合规性要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有可能会与他人发生纠纷,那么在经过诉讼解决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可以由行政机关代替来让对方履行义务,代履行通知金由谁来支付?按照规定,代履行的通知金由当事人承担。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