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购置房屋的过程中遭遇房产纠纷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采取以下的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是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这需要双方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沟通并寻求达成共识;若和解未能取得满意的结果,则可考虑请求公正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协商调解。
遭遇一房多卖的购房者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所购买房屋还未交付给其他买房者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根据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或交付房款的先后顺序要求其交付房屋;如该房屋已经交付给其他购房者并办理过户登记的,就只能向卖房者主张违约责任。
一房多卖时,购房者应考虑合同登记情况:未过户给他人且未完成他名下登记的,依据签约或付款时间顺序主张交房;若房屋已过户他人,只能向卖方索赔追究违约责任。
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时,有权解除合同、索回购房款及利息,并索赔损失,可要求开发商承担最高两倍购房款的赔偿。如权益未获保障,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多重销售情况下,已签购房协议但未过户的购房者,可根据签约时间或付款进度要求卖方交付房产。若房产已转让他人并完成登记,消费者只能追究卖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