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房地产领域中,当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房屋时,所说的“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第一,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状况,如火灾、地震、狂风暴雨等;第二,社会因素也是导致这类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开发商延误交付房屋的纠纷解决策略,购房者务必要享有督促之责,即敦促开发商立即交付房屋以便弥补因逾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若在发出催告后的第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顺利交房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回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关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延误交付房屋的纠纷解决策略,购房者务必要享有督促之责,即敦促开发商立即交付房屋以便弥补因逾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若在发出催告后的第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顺利交房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回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关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房产延期交付时,开发商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合格商品房。若逾期,应就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及时沟通,并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补偿视情况而定,非故意延迟可不付赔偿;若为正常延迟,购方依据合约条款索取。无明确规定时,参考同地段同期租金确定赔偿额。交付流程包括:两个月内支付违约补偿款,逾期未付则书面通知并协商履行期限,累计超过三个月仍未解决,购方可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金及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