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兼职工作未得到相应的报酬,您可采取行动向本地
劳动监察部门或
劳动纠纷调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应得薪资及相关
赔偿。
在您看来,用人单位可能已损害了您在劳动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时,您有权利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为举报者保守秘密,同时对于能够提供关键线索以及支撑实质性
证据,以查办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
举报人,将予以相应的奖励。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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