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延迟交房怎么处理

延迟交房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17人
律师解析:
若因开发商逾期交付而致使买卖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若购置人希望终止购买合同并退还购房款,必须提前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在这个通知书有效期为三个月的合理时间段里,若开发商依旧未能如约履行其合同义务,买方便可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催促其启动退房程序。该法规第三十条明确了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买方交付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品房。如因此导致未能按期交付,开发商须负担起违约责任。应注意的是,如有自然灾害或其它法律、事实原因导致开发商不得不延期交付,他们有义务及时将情况通告购房者。第三十一条还特别提出,当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有样板房展示时,他们必须对实际交付商品房的质量、设备以及装修标准与样板房的一致性做详细说明;反之,如未予提及,则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