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若不购房并希望退回定金,有两种途径:1)与卖方友好协商收回定金;2)因不可预见事件无法签约,可要求卖方返还定金。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已支付定金。
若不购房并希望退回定金,有两种途径:1)与卖方友好协商收回定金;2)因不可预见事件无法签约,可要求卖方返还定金。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已支付定金。
退房事宜处理:依合同条款操作,未规定则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第三方调解;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或提交诉状。卖方违约需双倍赔偿,买方违约须自担责任。
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购房订金可退还。当双方未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购房者有权退房。这些条件包括购房合同中的明确约定,如开发商交房超期;以及购房者认为影响小区建设或配套设施的因素,如小区规划与宣传不符或产权证办理延误等。
定金是在合同签署或履行中预先交付的担保款额或替代物,定金支付方和接受方均可自由选择是否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履行后,定金可转为价格折抵或索还。这种做法有助于保障双方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