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2015 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专业功底扎实,擅长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类案件。 2022年获桂林律师刑事论辩赛二等奖, 2019 年获“尊荣与梦想,使命与担当 学深悟透新思想,时代新人有律师”主题演讲比赛优秀奖。
咨询该律师第三者责任险对财产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若被保险人及其授权的驾驶员在运用投保的机动车辆时出现意外情况,导致彼等之外的第三方遭受生命或物质上的损失和损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对此类情况将予以全额赔付;此外,如经本公司事先以书面形式批准,被保险人为第三方造成损害并因此引发仲裁或诉讼程序,本公司亦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违约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和转售三方面的利润损失。生产利润损失是指因为违约,导致生产受到阻碍,实际产生的利润减少;经营利润损失是指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应该得到但没有得到的利润;转售利润损失则是指由于对方违约,导致无法转售商品或服务,从而未能实现的预期利润。
租赁合同中,违约金应按实际损失设定,既不能过低导致无法弥补,也不能过高过度补偿。如既定金额不合理,法律或仲裁机构会根据申诉调整。若无明确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固有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固有利益损失涵盖人身健康赔偿,如医疗、工资、护理等费用。信赖利益损失则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签约成本、履行费用等,间接损失如商机损失、利润减少等。这些赔偿项目旨在全面补偿受害方因缔约过失而遭受的损失。
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害和预期利益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