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时,未要求必须由当事人亲身办理。申请人享有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合法权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经过委托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即可。在这份委托书中,应详细注明委托事项以及代理人所享有的具体权限。
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可亲自前往或委托授权代表,并提交书面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文件。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法院可查询其存款、债券、股票等财产,并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执行时需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确保手续齐全。
强制执行可以不用本人去申请,如果本人暂不能申请的,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是其他人来处理;在申请时就需要先提交申请书和案件的证明材料,再者就是由法院审核,确定无异议的就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遇到强制执行是否要本人去申请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不是必须本人去法院申请,根据《民法典》第161条的规定强制执行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届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下文将详细介绍民事纠纷强制执行申请必须本人去吗这个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本人不一定要到场,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的代理人申请强制执行,不过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对方没有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同时还有其他的条件限制。若是依旧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一定要本人去吗,可以选择参考如下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