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房屋购买者在支付首付款后,如能与出售方就解约事宜达成相互同意的协议并决定退回首付款项,那么支付的首付款将有望予以返还。然而,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本身未对自动撤销的权利做出特殊规定,那么便不得以随意合法地解除该合同;作为补偿,受损方可能会坚持要求履行该合同,或者请求赔偿违约损失。因此,在此类情况下,支付的首付款是否需要退回来,必须依照彼此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具体条款和条件来裁量。
购房首付款支付后,能否全额取回退房款项在签署了购房合同之后,原则上是允许退房的。购房者可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进而解除购房合同。但需注意,如已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且未出现不可抗力等无可挽回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难以获得定金的全额返还。
在购买房屋时,若已缴清首付款且未能通过贷款审核,则可以提出退房需求。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具体内容如下:(1)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缘故,导致按揭审核无法顺利进行,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将其所缴纳的首付款以及定金悉数归还,同时也可以进一步主张开发商对其造成的相应利息损失进行赔偿;(2)若是购房者自身因素导致银行拒绝放贷,此类情况下同样可以寻求退房解决方案。
在选择按揭贷款购买房产时,若购买者对所购房产无意持有或需更换,则该房产实际上是可以退还的。按照相关规定,在确保房产产权证明得以办理并颁发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这意味着所有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更和转移。在此阶段,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议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因此,购房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进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是的,如果房产以双方名义注册并办下了相关手续,那么它将被视为共同财产。然而,如果房产仅仅记录在男方姓名之下,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此房产没有支付任何费用,那么在进行财产分配之时,女方便无法参与对这处房产的分割。在一种特殊情况中,即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无论他是否支付了整个购房款项,这处房产都将毫无疑问地归属于产权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