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公司担任企业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企业日常职能合同,协议公司其他部门简历里公司法律事务体系。执业以来,亲自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工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挽回损失,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世界很大,律师很多,或许我不是您的最优选择,但我一定用尽全力解决您的困扰。
咨询该律师合同欺诈的严惩性赔偿措施若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之举,消费者可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向侵权方主张赔付相应损失。具体而言,增补之赔偿款应相当于消费者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价钱的三倍额度。但如赔偿额不足五百元人民币,则按五百元人民币计算;若相关法律另有规定,则依规定执行。
合同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时,消费者可要求按商品或服务价值的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特殊规定除外。此制度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欺诈消费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是,按照消费者支付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如果增加赔偿以后的赔偿金额不够500元,商家最低要支付500元的赔偿金,另外,商家故意销售存在缺陷的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消费者人身受损的,也适用惩罚性赔偿。
存在欺诈行为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要按照商品总价的三倍支付赔偿款,若是赔偿款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支付赔偿,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主体只有两个,一个是消费者,一个是经营者。
欺诈三倍,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是如果经营者在进行提供商品的时候或者是进行提供服务的时候有欺诈行为的,那么需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来进行增加赔偿所受到的损失,一般赔偿的标准是接受服务或者是购买价款的费用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