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此类事件,
购房者具备合法的
退房权益。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买受人在退房过程中无需承担任何因违约而导致的
违约金支付责任:首先,如果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因为某个原因被依法确认为无效的话,那么买受人将会自动获得合法的退房权利;其次,假如购房合同由于同样的法律原因而被依法撤销的话,自始至终仍持有该退房权利的仍然是购房者;再者,如果按照规定提交的
银行抵押贷款申请未能得到批准通过,那么,作为买受人的您也将拥有退房的资格;除此之外,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协定的期限准时交付房屋或是延迟办理
所有权证书超过一定期限,那么,法律依然赋予了您退房的这一权利;再看另一方面,
房屋面积的误差比超过绝对值的3%以上,您也可据此提出退房请求;若房屋的
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那么毫无疑问地,您依旧享有这一退房权益;最后,如果发现开发商
逾期变更规划设计方案,那么您仍旧具备合法的退房资质;最后说明的是,在购
买房屋时,如果发现实际销售的户型与设计图纸上呈现的不一致,您同样有权行使退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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