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通常会采用“n+1”的补偿方案。“n”指的是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法定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按照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则补偿半个月的工资。“1”指的是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辞退,那么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n+1”并非法定赔偿标准。其中,“2n”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赔两个月工资;“+1”为未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即“2n”,具体按工龄计算,半年内赔偿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1”则视情况而定。
“n+1”解雇赔偿规则中,“n”指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1”指未提前通知的额外一个月薪资。适用于员工因病、意外无法履职,或经培训和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执行且协商无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