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法律事务部主任, 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第三届宁波政府立法志愿者,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启泰法律服务团队执委。 目前主办各类民、商事领域诉讼与非诉业务,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离婚纠纷、商业账款清收及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建设(劳动、知产、制度、数据等)等。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用心尽责、无愧客户所托,诚实守信、严守律师职操”理念,以真诚、严谨、高效的态度服务好每位委托人,认真对待每个委托案件,量身打造解决方案,助力解决纷争维护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可通过补休来弥补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在法律规定的假期期间安排员工工作,并试图通过调整工作日或休息时间以取代加班费用作为补偿手段。然而,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规的。根据相关法规,仅在休息日存在的加班可以使用调整工作日与休息时间的方式进行补救,对于在法定法定假期内加班的劳动者而言,雇主有责任支付至少三倍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可否进行补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法定节假日属于薪酬福利范畴,而非带薪补偿假期,因此若因业务需求员工必须在节假日进行加班,企业则应该向其支付高于日标准工资三倍的薪酬。然而,与此同时,公休日尽管可以通过调整工作日时间进行相应弥补休息,但其本质上并未列入薪酬补偿范畴。另一方面,年休假作为国家对劳动者年度间连续并带有薪酬性质的假期设定,是依据其在该岗位所处的工作年限进行限定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不得以调休替代加班工资。法律明文规定,雇主需按标准支付加班费。若雇主在节假日安排工作,应支付高于基准工资或加班费计算基数两倍的报酬,并严禁以调休替代实际加班经济补偿。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雇主必须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禁止安排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30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可提供补休,否则需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200%的加班工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若在特定法定节日期间安排职员加班,而之后又进行了相应的调休处理,此做法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法定节日还是平日工作日的加班薪酬,皆不得通过调休方式来替代。对于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劳动者来说,企业应当给予其至少为正常工资水平三倍的加班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