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性分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即签合同,属无效行为;二是依法取得许可后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开发商在法律程序前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之前是不得卖房子的,不过,如果开发商在买家起诉之前,能办下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可以认定成合同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二条: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