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您需查询相关房屋债权
纠纷问题,以下是几种可能适用的途径:首先,作为
购房者,您可前往档案管理局,携带
房产证复印件以及出售方的
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查阅
产权的详细信息;其次,在交易中心,保留着关于该房屋最为原始和全面的记录,其中包括了有关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者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最后,您还可以通过登录司法裁判网站,核对该房屋是否已经登记为被查封或占用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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