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房屋买卖公证的收费标准关于房屋买卖公证书费率之规定为:如房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内者,则按照交易价额的0.3%收取相较,若实际收费低于两百元,则依照两百元计价收取;而当房产价值高达五百万元时,将按照0.25%的费率进行扣除;当房产价值处于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之间时,则按照0.2%的费率进行扣除;至于房产价值在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之间者,将按照0.15%的费率进行扣除;而对于房产价值超过两千万元且未达到五千万元者,同样以0.1%的费率计算收取;最后,若房产价值超大且已经达到了五千万元甚至更高价位时,则按照0.05%的费率进行扣除。
私人住宅房屋交易协议的签署,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公证。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法定条件,但进行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据力,有助于降低未来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在合同内容合法且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即便没有公证,该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否进行公证取决于交易双方的意愿和需求。
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有几种方法:一是自行协商。买卖双方可以在尊重各自权益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问题;二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促使其介入,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准则进行公平处理;三是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行,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房屋买卖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房产相关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虽然不是购房的必要环节,但是经过公证机关的审查,能够避免一些风险。而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公证与经公证的合同均具法律效力,但公证合同在证据力上更优,常被法院采信。有效民事行为需满足三点:行为者具备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无误;不违法律、法规及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