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应首先寻求合法的中介机构进行详尽的商讨,并请求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房屋销售服务时,有义务向购房者透明揭示所售房屋的节能实施方案以及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等关键性的信息。同时,这些内容必须在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质量保证书以及使用说明当中明确地予以记载,并且对于这些陈述的真实性和精确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购买二手房屋过程中,若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仅支付了订金,该订金可以退还。这是由于订金属于私人间的一种约定,并不具备适用定金罚则的担保性质。换言之,即便交付或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也不会导致丧失定金或得到双倍返还订金这样的法律后果。
并非如此。实际上,二手房资金监管并无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乃是一种基于自愿原则进行的选择手段,即在进行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交易各方为了确保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性,买方会将相关资金交由特定的银行予以监督管理;待交易双方正式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之后,监督管理该笔资金的银行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向卖方支付相应的房屋交易资金。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银行资金监管的实施策略解析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实施步骤如下,详细阐述如下:首先,买卖双方需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契约并共同提出申请,请求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其次,在地产直营连锁店铺内,买方需履行刷卡交易所产生的全部付款义务,且此项资金将直接存入由银行进行监控管理的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之中;此外,在此过程之中,买卖当事人还需要签署《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以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第三步,地产及房地产交易市场将负责为买卖双方办理相关税费缴纳以及产权过户手续;最后,待所有过户手续完成之后,依据买卖双方的授权,银行将会按照既定指令向买方支付购房款项。
在现行司法实践中,二手房屋的定金协议被普遍认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但前提条件是该协议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先,它必须具备合同生效所必备的各项要素;其次,作为附属的协议,其所附带的定金担保的主合同必须是合法且生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约定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当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定金协议便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