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在交易活动中,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契约形式,用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的本质是一种债权合同,属于债权范畴。民法典明确了债权和物权的定义,其中债权是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物权则涉及对财产的绝对控制。买卖合同就是一个典型的债权行为,它反映了债权和物权之间的差异。通过买卖合同,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而卖方则有义务履行这一约定。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构成了债权。然而,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并没有直接将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只是获得了对财产的请求权,这体现了物权和债权的区别。总的来说,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体现了债权和物权的重要区别,同时也反映了交易活动中财产流转和权利保障的基本规则。
夫妻一方离世后,另一方承担遗留负债的问题,容易引起债权争议。这需要考虑债务的特性、夫妻双方的财产等因素。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世配偶就有清偿责任;如果是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应该用他的遗产偿还,不够的话,在世配偶没有法律偿还义务,除非他愿意。
通常情况下,打官司需要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要是胜诉方自愿承担,那就另说了。要是官司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方该承担多少诉讼费。
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律师费一般是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但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有相关规定,律师费可能需要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来承担。比如在恶意拖欠债务的案件中,法院可能会判决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在某些特定的场景下,担保人能够起诉借款人来索要债务。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把债务给还了以后,就拥有了向借款人追债的权利。这一行为的目的是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