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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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里呀,要是一方给别人贷款作担保啦,可另一方压根儿不知道这事儿呢,那这担保在法律上的效力得具体瞅瞅。通常来讲哦,如果担保行为发生的时候,不知情的那方既没参与,也没同意,更没从这担保里得到啥好处,那这种情况下,不知情的一方一般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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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要回钱。第一步,担保人得把自己承担担保责任的那些证据给收集好并且保存起来,像还款的单据啦、法院的判决文件之类的。接着呢,就去找债务人商量,让他把担保人代他付的钱给还回来。要是商量不好,担保人就可以到法院去告债务人。在打官司的时候,担保人得把足够的证据交给法院,得让法院知道自己代偿了多少钱。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担保人的权益,让债务人把钱还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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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担保期间没约定呢,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算,往后有六个月时间。在这六个月里头呀,债权人有权利让保证人去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没在这期间去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啦。简单来说,没约定担保期间的话,就有这么个六个月的规定,期间内债权人能找保证人,过了就不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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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出现这种事儿哈,借款人没真用借款,可担保人却成了实际用款人,不过借款合同的效力一般没啥影响哦。借款人得按着合同约定把钱还了。从法律层面讲,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和出借人达成的协议,借款人有义务还钱。担保人在担了责之后,能找实际用款人(也就是担保人自己)要回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呢,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了钱,到时候得还本金还利息的合同。不过呢,具体的责任咋划分、有啥法律后果,得综合考虑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的证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