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请求时,员工应付
工资应依照其在职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及
加班时长的数量为依据加以计算。
具体而言,月度实际薪酬=月度
基本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针对工作日的
加班费用,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对于双休日的加班费用,其计算公式则是:
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而对于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用,其计算方式为:
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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