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已逾一年,如何依法追究其责任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应为此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按照先前签订的合约内容,继续执行该项交易并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延迟履行违约金;2.若购房者在给予开发商三个月的合理催告期后仍未能收楼,则有权解除该份合同,开发商须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对因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负责进行赔偿。
二手房交易中逾期交房达一个月之久,如何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当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的交房期限完成房屋交付时,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违约责任。首先,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每延迟一日交房,就应当向购房者支付其已经支付的总房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具体的金额将由双方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其次,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履行义务,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
在交房时,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从而导致交房时间适当延迟:1.自然灾害:如强烈台风、严重洪水、剧烈冰雹等,这些自然灾害会影响房屋的建设和交付。2.政府行动:例如土地征用、强制性拆迁等情况,也会影响交房时间。3.社会动荡:如果发生大规模停工或其他不稳定情况,也会导致房屋交付时间的延误。4.购房者原因:如果购房者未能按时付款或违反合同规定,也会影响交房时间。
面对商品房交付延期一年的情况,您应首先书面催告开发商尽快完成交付,并赔偿您的经济损失。若三个月后仍未履约,您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回全额购房款及利息,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且是由于开发商本身的原因而导致的,那么作为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就此延期交付房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倘若购房者已经向开发商发送过关于交房时间的敦促函件,并且等待了整整三个月,然而开发商依然未能如期履行交房义务,此时,购房者便有权利选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此外,购房者还可依法主张开发商对其因延期交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