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预售合同黄金版的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基本条件包括:合同签署方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系在各方真实意愿下达成;以及,合同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在此前提之下,房屋买卖合同才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应并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文书。
预售商品房转卖时,买家如需按揭贷款,款项将直接付给原始业主或开发商,而非转让方。因按揭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应直接付给房产所有权人或开发商。在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负责此款项的支付。购房者在涉及预售商品房转卖时,应先签订转让合同,再按合约支付购房款。按揭部分由选定银行或金融机构代付给原始业主或开发商。
购置房地产的客户应持合同原件以备查阅。合同签名盖章的参与者和相关方需持有副本。预售阶段使用预售合同,房屋交付后,购买方支付全款可办理产权转移。交房时无需再签销售合同,直接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黄皮合同即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它特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开发商针对尚未建造完成或业已竣工的房屋进行公开销售,并通过此贸易行为使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由开发商转向买方,而作为回报,买方则需依约支付相应的房价款项。
作为购房人,明智之举是始终持有一份合同正本于手。按照规范化操作规程,凡需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章的各方面,包括需要运用该合同办理各类事宜的(例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备案登记、房地产产权初始登记以及公证部门等),均应当得到一份合同正本。